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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3-08 阅读:1744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八)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高新法院)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等案件,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部门工作重点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自身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力为实现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地司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襄阳高新法院现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法警队共计6个部门,管理三个人民法庭,团山法庭、二汽法庭、鱼梁洲法庭。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709.27万元,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下降了1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29.06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4%;其他资金1780.21万元,比2020下降了25.5%。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709.2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799.4万元,项目支出1909.87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下降了14.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21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13.23%;公用经费支出300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17.19%;其他资本性支出78.4万元,2020年无预算;项目支出为1909.87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32.37%。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预算为3709.2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1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有在建审判法庭,基建支出较大,2021年我院已搬入新建审判法庭,还有部分配套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故预算安排减少。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省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29.06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了4%

 2、2021年省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29.06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了4%。基本经费支出1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5万元,相比2020年增长了4.8%;公用经费220万元,相比2020年增长27%;项目经费支出394.06万元,相比2020年下降了7.8%,具体为办案业务专项经费394.06万元。

 3、财政拨款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员额法官和12名雇员制人员,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我院三公经费总计2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18.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8.3%;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4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300万元,相比于2019年增加了17%,原因在于我院搬入新审判大楼及新增人员,各项费用支出上涨。其中: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45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合计1125.77万元,均使用其他资金。政府采购新增资产其他机要通信设备21.9万元,警械设备21万元,办公设备113.07万元,“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中涉及到政府采购816.2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中涉及到政府采购7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8.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院共计13辆公务用车,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用车2辆(1辆囚车,1辆巡回审判车)。

(七)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襄阳高新法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办案车辆运维、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等经费保障。项目当年预算76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06万元,其他资金366.41万元。项目长期目标:确保我院办案审判、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维护法律的尊严,力争我院的办案数量可以达到85%以上,维护司法公信力。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4个,其中:效益指标2个,产出指标2个。项目年度目标:2021年我院有信心继续圆满完成全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公平公正办理各类案件,加强队伍建设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提高执行力,规范执行行为。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4个,其中:效益指标2个,产出指标2个。  

    (八)其他事项

襄阳高新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及其他费用。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三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