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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自贸丨多元解纷显成效 保障自贸落实处

作者: 王晗 陶磊     时间:2021-10-18 阅读:301

近年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巡回法庭根据辖区受理案件数量多、涉自贸专业性强、案件对企业发展影响大等突出特点,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法庭延伸、向企业延伸、向专业化发展,全力构建以基层人民法庭为主体,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广泛参与的基层解纷体系,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自贸法庭依托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自贸法庭人民调解工作站,并邀请解纷水平高、调解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民调解员担任驻庭调解员,在诉前、诉中全过程参与调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

“真的非常感谢沈调解员,立案十余天就拿到了调解书,及时收回这笔货款,解了公司的燃眉之急,真的太高效了!”A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说道。8月5日,自贸法庭受理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询问,原、被告同意选择委托调解解决。8月16日,自贸法庭出具委托调解函,将本案交由调解员沈照强组织调解。调解员接手案件后,通过了解和分析案情,拟定了初步调解方案,并与原、被告双方沟通交流,疏导双方情绪,释明法理;认真审查证据,制作详细的调解笔录,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8月20日,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数次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随即草拟调解协议,经承办法官审核把关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调解成功后,审判团队当日制作调解书并于当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案件的高效、高质量审结,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自贸法庭人民调解工作站成立后,对于自贸法庭管辖的诉前案件,均交由驻庭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做好纠纷化解方式引导,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分流、源头化解。对于诉前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同意非诉讼方式解决的,依法立案受理,并及时交由法庭承办法官审理,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对于已经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考虑到当事人基于财产保全、不信赖诉前程序等因素未先行调解,对于其中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交由驻庭调解员组织调解。今年以来,驻庭调解员共处理诉前案件一百余件、诉中案件四十余件,其中诉中案件的调解率超过80%,实现了自贸法庭案件的有效分流,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提升了辖区群众对法庭的信任感,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护航企业发展。

下一步,自贸法庭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引入优质调解组织,壮大调解员队伍,构建专业高效的多元解纷体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自贸试验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