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衿书声 | 高新法院青年干警读书分享②
时间:2025-05-16 阅读:22
本期分享人:熊雁翔,综合审判庭 法官助理
推荐书目:《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以社会学视角解构了中国基层社会的运行逻辑,书中对“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无讼”等概念的剖析,不仅揭示了传统乡土社会的文化基因,更映射出当代法治建设面临的深层挑战——如何在人情与规则、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平衡点?
一、礼治与法治的碰撞
乡土社会的核心是“礼治”,其秩序建立在“熟悉”与“人情”之上。费孝通指出,礼治的本质是通过教化内化的行为规范,而非外部强制力;而法治则依赖普遍性规则与权力机构推行。这种差异导致法律在乡土实践中常遭遇“水土不服”。例如,书中提到乡民对“打伤奸夫”案件的处理更倾向于乡绅调解而非法庭判决,因为法律若直接介入,可能破坏熟人社会的和谐,却未能建立新的法治权威。这种冲突至今仍可见于基层司法实践中,比如年纪大点的当事人,很难和他们讲清楚,赠与合同必须给了才生效这一概念。他们认为,一诺千金,既然给我写了书面材料要给我,那就一定得给我。由此可见,法律判决虽符合程序正义,却未必满足乡土社会对“说法”的情感需求。
二、法治下乡难在哪儿?
费孝通尖锐指出:“单靠法律条文和法庭下乡,法治秩序未立,礼治秩序已崩”。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决定了其道德与法律标准因关系亲疏而伸缩,这与现代法治的“普遍平等”原则形成根本矛盾。例如,传统“无讼”思想强调矛盾内部化解,而现代法治鼓励诉讼维权,二者的冲突在城镇化进程中愈发凸显:进城务工者既需适应城市法理社会,又难摆脱乡土人情网络的惯性。更严峻的是,法律普及若仅停留于条文宣讲,而未触及“经验主义”思维(如“祖宗之法不可违”),则难以撼动礼治的文化根基。
三、如何在乡土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如何在尊重传统的同时推进法治?书中启示我们:法治建设需兼顾“规则之硬”与“人情之软”。
从“对抗”到“融合”:法律可吸纳礼治中的合理成分,如将“调解优先”纳入司法程序。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中,法官骑马巡回办案,既执行法律又兼顾乡俗,正是这种智慧的体现。
从“普法”到“化俗”:法治教育需超越条文灌输,转化为贴近乡土的经验叙事。例如,基层法院用方言讲解案例、在田间地头开展“法治讲堂”,让法律知识融入日常生活。
从“移植”到“共生”:承认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允许乡土社会在转型中保留部分非冲突性礼俗。如《民法典》对“家风”“邻里互助”的倡导,即是对传统伦理的法治化转化。
四、让法治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乡土中国》的终极启示在于:法治并非对传统的彻底否定,而是对“善”的更高追求。费孝通强调,法治需扎根于社会结构与思想观念的改革。今天的中国,乡土社会虽在城镇化中渐渐解体,但其文化惯性仍深刻影响着法治实践。唯有在规则与情理、现代性与地方性之间建立动态平衡,才能让法治既彰显力量,又传递温度——正如书中所述,“法律背后有情有义”,而这或许正是中国法治道路最独特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