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湖北省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5-04-10 阅读:47
4月10日,湖北省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当前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总量中占比高,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最基本也是最广泛的审判业务,是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民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同服务保障湖北“支点建设”紧密相连,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息息相关,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质效,努力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会议要求,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让企业生存下来和发展下去,不让诉讼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要强化市场观念,在民商事案件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障契约自由,找到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要致力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成为矛盾纠纷的终结者,当好“污水处理厂”,让矛盾纠纷经过司法程序“过滤”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实质性解决矛盾、消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条线业务沟通指导,创新指导方式,采取专题培训、发布典型案例、制定规范、发布指南等措施,常态化推动上下条线交流,推动裁判标准一致、裁判尺度统一。要加强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究新发展阶段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要高度重视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优势;要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更多司法力量;要积极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统筹“破”和“立”,积极挽救具有重整可能的困境企业;要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努力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为湖北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参加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参加会议。
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省法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干警参加会议。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