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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程序 严格问责

作者: 梁家殿     时间:2013-06-26 阅读:1296

近年来,我院执行局结合执行工作的特点和队伍建设实际,认真开展了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活动,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四项制度的落实。

一、落实干警学习制度,提高干警队伍素质

执行局从坚持学习制度入手,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为民的能力。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局除了积极参加市中院、我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外,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干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确保了干警时刻在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在案件执行中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开展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活动中,执行局组织干警原原本本学习文件。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为搞好活动打下了基础。二是抓好专业理论学习。长期以来,执行局结合多数干警未经过法学理论的系统学习和培训的现状,引导和组织干警学习执行业务,钻研法学理论。鼓励干警报考法学理论函授学习,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学讲座,采取自学与集中学、向书本学与在办案实践中学的方法,干警的法学理论水平明显提高。三是抓好办案技巧与经验的学习。执行局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结成帮学对子的方法,从如何接打当事人电话,如何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入手,手把手的交办案技巧,传办案经验,使新进人员尽快地进入了工作角色。每当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执行局都及时组织干警学习讨论,并及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通过学习,干警的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二、落实案件把关制度,确保案件公正高效

执行局结合辖区案件多、新情况、新问题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的特点,借“开展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活动”的东风,严把案件执行关,认真按照“公正与效率”的要求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一是把好执行文书送达关。案到手中,快起草法律文书、快送达,80%以上案件的首次送达在3日内完成。每周一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案件承办人向局长汇报上周案件送达情况和本周打算,针对送达不能的问题,局领导与承办人一起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明确新的送达方案,确保了送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把好重大事项合议与实施关。对拘留、罚款、冻结、划拨、查封、扣押、评估、拍卖、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等重大事项,一律组成合议庭面对面的合议,对合议庭分歧大的事项,上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确保了裁决事项的质量,近年来,未发生错误裁决的问题。对符合罚款、拘留条件的单位及人员,必须做3次以上思想工作后仍不履行或协助的再合议裁决,对拘留、罚款决定书先送达,并视其态度再做出是否实施拘留、罚款的措施。防止了乱用执行权或因措施不当而诱发新的矛盾。对实施拘留、罚款、强制迁出等重大活动,拟定方案,集体出动,预防了意外事件的发生。三是把好执行款物管理关。在执行中,依法应由法院经管的财物,一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办理,对强制划拨、拍卖和到协助单位协助扣留提取的收益等款项,一律划至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对依法查封、扣押的车辆等物品,本着减少风险、降低成本、安全可靠、便于管理的原则,区分情况进行管理,能当事人直接管理的由当事人管理,当事人直接管理不能或不妥的登记造册由法院直接管理,车辆钥匙一律交执行局内勤保管;对因金额不大被执行人又不愿到银行交付执行款等情况的,权利人能及时到法院领取的就到法院领取,权利人不能及时领取的,由执行员、书记员和执行局内勤共同收取,即时向付款人出具收据,记入笔录,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款交权利人或法院执行款账户;在领取执行款物时,原则上由权利人携带公民身份证直接领取,若因故非由代理人领取不可的,在查明身份,核实委托事项无误后,方可办理领取手续。由于我们严格了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多年来,未发生冒领、错领执行款物的现象,执行人员也未因执行款物处置不当而违法违纪。四是把好案卷装订评查关。对已结案件,结1件、装1件、自查1件,每周交卷一次、通报一次,每月集中评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卷及时归档和卷宗质量。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活动,采取个人自查、办案人员相互查、分管领导帮着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查、对信访案件及领导和上级关注的案件重点查等方法,积极查找了办案中存在的“个别案件找不到当事人不能及时送达、有时接待当事人不够耐心、没有按规定着装、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不到家等20余个问题。

三、落实队伍管理制度,预防发生违法违纪

执行局用制度管队伍,抓住不放,力见成效。对人员做到“八小时”以内管严,“八小时”以外管住。一是认真落实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制度。去年以来,执行局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为教材,始终以党风廉政建设总揽全局,坚持以党风党纪约束人、以先进人物鞭策人、以反面典型警示人,以自警自醒感悟人、以身边典型教育人,使全体人员保持警钟长鸣,并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士气投入到执行工作中。每次召开局务会,都大讲“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大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管理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全局,影响全局,成为干警们的共识。强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早已成为执行局的“家长便饭”,开会就讲,有活动就提,干警们对管理工作这根“弦”绷的紧、记的牢,为防止问题的发生筑牢了第一道防线。二是认真落实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杜绝了私自外出现象;严格了考勤制度,按点上下班,正规了工作秩序;严格了接待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说话和气、举止端正、热情接待,自觉做到“四个一”,即说一句你好、让一个座、上一杯水、给一个满意的答复。较好地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和人民法院的形象。三是认真落实“五条禁令”、“约法三章”和“十三种禁止行为”等上级规定。对上级规定,执行局打印成册,放在办公桌上,随时提醒干警。对外出办案人员及时打招呼,讲规定,提要求,要求他们不做出格事,不做有损于法官形象的事,杜绝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我们还加强了对车辆的管理,严格车辆派遣制度,认真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制度,严禁非司机开车、带故障出车、开英雄车、开赌气车和酒后开车,严禁公车私用,确保了车辆的安全。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依法履职意识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局既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又责任明确,赏罚严明,认真落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一是明确责任。全局办案人员10人,一名执行员带一名书记员共分5个办案小组,执行员分别任小组长,哪个小组的案件出了问题,该小组长负责任,哪个承办人出了问题,该承办人承担责任,在执行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该环节的相关人员承担责任。二是奖罚严明。严格按照我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对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的,参加评选,并按标准计发办案经费;对当事人送来锦旗的,奖励案件承办人400元的物质奖励,并及时在全院书面通报表彰。对未完成分配的任务,年终不得参加评选,并少发或不发办案经费;对被中院执行局定为或我院认定错案的1件扣办案经费400元,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未实现执行结案率、未达到结案均衡度、未达到执

行标目到位率等情形的,视不同情况每件案件扣发办案经费100至300元;违法超期执结的案件,不计发办案经费,并每件扣办案经费500元;案卷出现无执行依据或其他重要文书、执行笔录案卷装订顺序差错等未按规定装卷,每件扣办案经费50元。由于责任清楚,奖罚分明,大家在办案中做到了“快、细、实、和”4个字,快就是案到手中快起草法律文书、快送达、快采取相关措施、快结案;细就是打印法律文书细、外出办案想的细,确保不出差错,不丢三落四;实就是办案作风扎实,善始善终,不虎头蛇尾,向领导汇报案情实事求是,不欺上瞒下,与当事人交谈案情,实实在在,一是一,二是二;和就是对待当事人和案件相关人员和睦相处,和和气气,以礼相待。

近年来,由于执行局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在人员少,案件连年大幅上升的情况下,执行工作圆满完成,执行干警遵纪守法,执行车辆平安无事。目前,执行局全体干警正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务实的态度,加班加点的做好以执行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决心在“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活动”中,当样板,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