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调解平台“三进”落实处 府院联动“聚力”化纠纷
作者: 杨文杰 于楠楠 时间:2021-12-14 阅读:389
近日,襄阳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与高新区综治部门合力,共同化解一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充分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实现矛盾不升级、就地能化解。
案情回顾
刘某(化名)系襄阳高新区(自贸片区)某个体工商户生产车间工人,在进行生产作业时,不幸发生安全事故。事发突然,其家属情绪激烈,要求雇主承担责任,但该个体工商户缺乏事故处理经验,不了解法律知识,无法拿出解决方案,双方一时之间对于该不该赔、赔多少、怎么赔等问题分歧较大,陷入僵局。
府院联动 就地解纷
临近年底,为帮助伤者家属尽快维权,也为保障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高新区综治部门迅速启动综治+法院(法庭)+司法所联动机制。米庄镇司法所将纠纷及时提交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法院协助处理。
高新法院主动融入,委派自贸试验区巡回法庭驻庭调解员沈照强同志,参与到米庄镇司法所的调解活动中,方便群众就地化解纠纷。
远程司法确认 “诉非”实质化对接
本着“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调解人员全面梳理案情,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与诉求,及时疏导伤者家属情绪,提高双方契合度,拟定合理方案,经过历时2天、长达5轮的调解后,终于促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双方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由高新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当天即作出法律文书,为当事人权益再加一道“保险”,案件纠纷止于诉前,调于诉前,实现“诉非”实质化对接。
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是高新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与多元解纷工作主动向基层延伸、提升司法便民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人民法庭与社区资源进行整合,让法官的专业优势、调解员的沟通技巧、社区干部对乡规民约的熟悉连接起来,成为群众化解纠纷的第一选择。截止2021年12月,高新法院4个人民法庭已全部参与到“三进”工作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入驻5个调解组织、延伸至52个社区(村),成功调解纠纷732起。
下一步,高新法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格。
法律知识:什么是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法委建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邀请人员入驻等方式,将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全部集约到调解平台,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实现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