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应知应会知识问答②
时间:2021-12-07 阅读:882
2021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年,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问:
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答: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问:
什么是“恶势力”?
答: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团伙。“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问:
黑恶势力是如何发展演变的?
答:
实践中,黑恶势力发展一般有一个演变过程: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问:
“两个一律”指什么?
答: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问:
“一案三查”指什么?
答: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问:
“三个同步”协作机制指什么?
答:
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做到线索同步移送、案情同步会商、案件同步办理。
问:
哪些人员不能作为村(社区)“两委”候选人?
答:
(1)政治上的两面人,妄议中央、不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
(2)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
(4)非法煽动、组织、参与以信访为名的聚集滋事,或长期缠访闹访,影响社会稳定;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立案侦查;
(6)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出;
(7)5年内因聚众赌博、扰乱公共秩序等被处以行政拘留,或有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
(8)在疫情防控、防汛防台风、抗洪抢险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
(9)存在以不正当承诺参选、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
(10)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撤销;
(11)本届任期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近3年民主评议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
(12)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等其他不适宜作为候选人情形。
问: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一办五组”指什么?
答: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下设扫黑办(综合督导组)、摸排打击组、违纪查办组、组织建设组、舆论宣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