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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5-15 阅读:956

 

中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落实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襄阳市委和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22日至7月22日,区党工委第四巡察组对高新法院进行了政治巡察。2020年4月13日,区党工委第四巡察组向法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 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高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区党工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决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紧抓好,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对标对表,认真履行责任,扎扎实实地把问题整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新法院党组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实践,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以庄和平同志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抽调9名骨干力量组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0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10次,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督促各项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分类抓好整改。4月14日,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将巡察组反馈的13类50个方面问题,逐一明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挂帐销号的办法进行整改,坚决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责任人到位、责任领导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整改时限明确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要求班子成员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掌握整改进度,主动协调督办解决问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建章立制、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将强化制度执行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对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坚决予以贯彻执行;对本单位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科学、不健全、不完善进行补充规范;对制度建设的空白区域,及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补齐短板。目前,建立和完善制度27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高新区法院党组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不够

(1)政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全体党员干警集中补学《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会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二是制定下发《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三坚持逢会必学,除党组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外,在党组例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上结合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及时部署学习,学以贯通、学以促使、学以致用。四是将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襄阳高新区法院2020年工作要点。五是2020年4月30日院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对应知应会内容进行闭卷考试。加强党员干警对“两个维护”具体内容的认识。

(2)政治责任不愿扛

问题1:面对刀刃向内时不愿“见血”

整改情况:一是审管办针对2017年度、2018年度的问题案件评查情况报告,分别对差错案件的责任人和追责情况进行汇总。二是监察室按审管办下发的追责通知,要求案件承办人,对差错案件存在的问题,逐案剖析,进行整改。三是院监察室向财务室下发扣发绩效工资的通知。

问题2:面对不良风气时不愿“亮剑”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三个规定”“三个以案”专项自查的通知,在全院开展“说情、打招呼”自查自纠活动。三是院监察室制作《领导干部过问案件登记表》,协同审管办下发通知,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实记录相关案件过问情况,一案一表随卷归档,并以此作为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之一,形成长效机制。四是院监察室下发通知,以部门为单位,学习《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问题3:面对基层组织建设重任时不愿“上肩”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二是修订完善了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细则,对党员试行量化管理,对考核靠后的党员不能评先,对不合格党员要作出处理。

2.高新区法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力度不够

(1)“三大攻坚战”攻坚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广泛学习,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三大攻坚战”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全体干警全员参与学习,引导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提供网上立案服务,对涉金融案件优先集中办理,快速立案,提高群众对立案工作满意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融法庭、组建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团队,召开金融审执工作座谈会,推动涉金融案件工作。

(2)扫黑除恶打击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增加一名员额法官,完善审理涉黑恶案件法官数量。二是2019年9月前受理的5件涉黑恶案件已全部结案。三是刑庭再次组织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全体人员学习《关于严格落实公检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签字背书和线索互移制度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大对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力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伞破网”工作责任的通知》等文件,提高认识。

(3)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力度不够

问题1:司法改革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目前各审判团队中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是否做到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进行核查并整改。

问题2:推进“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司改活动不得力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进行数据统计,每周通报各承办人收结案情况,针对存在的工作上不足,进行重点强调、督促。二是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通过大数据分析、执行质效,查找执行工作存在问题,加大执行力度。

3.高新区法院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

(1)谋大局能力不足

问题1:党组没有把关系到大局的党的建设问题和全院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五年规划》。二是印发《中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三年(2018-2020)工作方案》。三是印发《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四是印发《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五是加强党支部建设,于2017年9月根据我院党员人数增多的实际情况,将原有的3个基层党支部优化为5个基层党支部。六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于2017年9月增设机关党委。

问题2:眉毛胡子一把抓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二是在2020年4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的通报中,我院已无立案两年以上未结案件,成效明显。三是高新法院近年来收案数量一直高速增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不断改进管理方式,以提前预警代替事后通报。

问题3: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为党组成员配备了必要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让党组成员能够集中精力投入开庭审理、评议案件、撰写文书等办案核心事务。二是健全我院在立案环节的甄别分流机制,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审理。

(2)科学决策能力不足

问题1:党组会议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范围》、《党组会议讨论和表决》、《党组会议决议的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党组的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问题2:行政文件代替党组文件

整改情况:综合办公室固定于每周五下午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推动执行能力不足

问题:带头执行示范效应乏力

整改情况:印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并严格执行。

(4)班子集体战斗力不足

问题1:集体战斗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相关党组会议制度。包括《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化制度》、《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范围》、《党组会议讨论和表决》、《党组会议决议的落实》明确党组会决议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签发后印发并在干部会上宣布。

问题2:长期未实行岗位轮岗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中院请示汇报,建议中院政治部对我院长期未轮岗领导干部进行轮岗,同时请示中院党组完善我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对于一般干部,我院制定了《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交流制度》,确保轮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部分干部已经在我院不同部门和岗位轮岗。

问题3:政治执行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政工部门认真整改,配备人员专门从事政工工作,政工工作逐渐规范化、精细化。二是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按照省编委、省高院文件规定我院政治处与机关党委、监察室合并成立了政治部,加强了政工力量。三是政工工作获得了市中院政治部颁发的荣誉表彰

(5)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针对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认真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是严格落实准则要求。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以普通党员身份,按照机关党委“两学一做”安排,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讲党课四次,在重要主题活动中均要主动带头讲课,引领学习。二是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扎实开展交心谈心,做到“四必谈”,即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之间必谈。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坦诚相见,交换思想,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相互谈深谈透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征求意见抓整改,通过座谈走访、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所征求的意见要具体明确、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搞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敷衍;开展同志间严肃的批评,实事求是、开诚布公,拿出斗争勇气,杜绝老好人思想,达到增加团结、改进工作的效果;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干警通报传达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并定期公开整改结果,及时回应干警关切。三是制定党务公开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4.高新法院党组抓思想建设不紧

(1)理论武装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通读《论述选编》、《学习纲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提问、抽查测试等方式,引导党员入脑入心。二是制定了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方式、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相关要求。三是完善了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严格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定每月“两学一做”重点工作时,结合我院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四是修订完善了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细则,对党员实行量化管理,对考核靠后的党员不能评先,对不合格党员作出处理。五是各支部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进行了检讨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措施。

(2)理论联系实践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系统学习,在今后工作中对民营企业审慎采取保全、执行措施。二是制定《高新区法院关于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保障七条措施》,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三是创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式,建立包含诉前调解、速裁、民调、律调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3)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深刻反思,并作出书面检查。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反省,并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明确改进措施。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三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四是将意识形态纳入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责的重要内容。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高新法院党组抓组织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建工作职责。以“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理念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党建,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认真履职,做到了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党建责任全面覆盖;坚持每季度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谋划、部署党建目标、保障措施,确保抓好落实。二是印发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了2020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2)组织政治功能弱化

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2017年由原来的3个支部优化为5个支部,并成立了机关党委,2018年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员。二是支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本次巡察反馈“三会一课”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委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对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度剖析原因。三是机关党委组织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并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印发“三会一课”制度,确定各支部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机关党委将不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贯彻落实情况将作为基层支部年底党建工作考核的依据。

(3)组织工作抓得不实不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4名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党建,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认真履职,做到了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党建责任全面覆盖;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坚持每季度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谋划、部署党建目标、保障措施,安排1名干部负责痕迹管理工作,保证党建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努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考察教育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沟通联系,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是重新核算核算党费缴纳基数,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为基本依据核算2019年党费缴纳基数。规范党费收缴方式。各支部通过对比党员花名册、党员工资档案单、党费收据存根“三比对”方式,按月完成党费收缴,并由专人在党员活动手册中填写党费缴纳记录。把党费收缴工作列入党建目标考核,对不按时、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高新法院党组主体责任落空

问题1:党组没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理念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以“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三是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目标考核和履职尽责考核清单,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问题2:党组成员主体责任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及布置“以案为戒、严管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工作。二是转发落实最高院“以案为戒、严管队伍”警示教育实施方案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司法廉洁。组织各支部开展“以案为戒、严管队伍”警示教育学习。四是在我院开展“以案为戒、严管队伍”警示教育学习,并提交学习心得体会。

3.高新区法院监督责任缺失

问题1:同级监督缺机构

整改情况:襄阳市纪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组监察范围覆盖我院。

问题2:支部监督缺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实支部监察工作;强化同级监督,明确了监督对象、方式程序、事项报告、责任追究事项;严肃工作纪律,纪检委员按照支部党员评议细则搞好监督,使支部的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各支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纪检委员职能发挥不力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检讨,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监督作用。

4.高新法院党组抓作风建设不实

(1)作风建设缺乏硬抓手

整改情况:针对作风建设不实的问题:一是展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以及2019年度审务督察工作。二是建立审务督察台账。三是院党组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湖北省委印发的《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犹存

问题1:主抓手变为“推手、帮手、甩手”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主体责任职责。党组书记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目标考核和履职尽责考核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二是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狠抓工作落实,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使命感,认认真真搞好本职工作。三是强化机关精细化管理,增强机关人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我院优化了人员配置,为院庭长配备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认真落实随机分案制度,保证了院庭长办案量。

问题2:“学风、文风、会风”有时漂浮

整改情况:针对学习应景交差问题:一是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正对自身的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

针对开会随心所欲问题:一是全体党组成员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措施》,谋划今后工作中,杜绝一切形式主义,提高会议效率,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三是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范围》、《党组会议讨论和表决》、《党组会议决议的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了党组的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问题3:有的工作出虚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组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等文件,对工作要求进行了更新。二是优化案件审理流程,提升审判质效。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问题1:违规发放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在自查中已经认识到问题所在,已于2018年1月份召开党组会主动整改。二是组织相关人员清退,退款已存入我院实拨账户,并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2019年1月1号开始使用湖北法院财务集中监管系统,实行网上报销,在系统中按规定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单》、《公务接待报销单》。三是制定《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要求接待费报销凭证包括发票、菜单、派出单位公函、公务卡支付银联单、公务接待申请单和公务接待报销单。附件不全的,财务人员一律不予报销。

在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和巡察组的正确指导下。经过一定时期的整改,我院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还有差距,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存在不小的差距。下一步,我院将在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和群众的监督支持与帮助下,对标对标,严格依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切实做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检查督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紧盯不放,加快推进,坚决完成;对于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整改,常抓不解,强化跟踪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要落实“当下改”的治标举措,压实责任、加大力度,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治本机制,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综合分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建立起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巩固放大巡察成果。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动法院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市委“作风建设攻坚年”和系统内“以案为戒 严管队伍”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和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提质增效、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院反映。联系电话:0710-322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