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 | 水管漏水谁担责?关键看这个“分界线”
时间:2025-05-16 阅读:9
生活中遇到水管爆裂,水费该由谁买单?物业和供水公司各执一词,责任到底如何划分?近日,襄阳高新法院审理了一起供水合同纠纷案,用一纸判决讲清了“水表分界”的门道。
案情回顾:水表“两头记”,漏水惹争议
2021年,原告供水公司(甲方)与被告某物业公司(乙方)签订《供用水合同》,双方约定:甲方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为乙方供水,费用以设置在乙方管理的A小区大门口水表计数进行结算。然而实际收费时,双方却按临B小区附近的水表结算。2023年,在城市道路改建施工过程中,这两处水表间的水管不慎被挖断导致漏水,供水公司认为漏水点属于物业责任范围,要求其承担自来水损耗产生的损失10.34万元,物业却拒不认可,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合同写哪儿,责任就划哪儿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明确约定以A小区水表为结算点,且物业未通过书面或实际行动变更这一约定。即使物业曾按临B小区处的水表缴费,也不能单凭缴费行为推定其默认变更。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水表前的管道归供水公司维护,水表后归用户。本案漏水点位于两水表之间的公共区域,且在A小区水表前端,应由供水公司负责。若漏水是因第三方施工导致,供水公司可向施工方索赔,但不能将责任转嫁给物业。据此法院判决, 驳回供水公司诉讼请求。
敲黑板:缴费≠改合同!这些坑别踩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只有法律明确、双方约定或符合交易习惯时,沉默才能视为意思表示。本案中,单纯缴费不构成“默认改合同”。另外,《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水表前的管道归供水方,水表后的归用户,记住“水表是分水岭!”
小编提醒您
一纸合同看似简单,关键时刻却是维权利器!生活中,无论是租房、物业还是供水用电,签字前务必“咬文嚼字”,履行时更要“照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