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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力生态修复 共守长江绿动未来

时间:2024-10-31 阅读:180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是习近平总书记深切关怀的“国之大者”。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共抓大保护”的时代号召,依法捍卫与修复长江生态,10月31日,襄阳高新区法院携手高新区检察院和市水利部门,共同开展一次针对非法采砂案件的生态修复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投放鱼苗、实施增殖放流的科学方式,弥补被告人非法采砂行为对汉江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等相关单位派员共同参与见证。

时间回溯至两年前。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未经相关部门允许,擅自在汉江沙滩采砂保留区内进行非法采砂活动,对汉江水域的土壤保持环境及汉江水产品供给造成了损害,严重破坏了汉江水域的生态平衡。经专业评估,该非法行为导致汉江水生态服务功能损失12710元。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深刻悔悟,主动提出将非法开采的砂石进行回填,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然而,因下游电站的蓄水作业,原采砂地点已被江水淹没,环境发生改变,回填计划已无法实施。由于被告人非法开采砂石对汉江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密度以及通过食物链传导的水产品供给能力造成了损害,而增殖放流有利于修复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可以作为砂石不能回填的替代性修复方案。鉴于此,襄阳高新区法院、高新区检察院及水利部门积极引导,鼓励并帮助被告人以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来弥补对长江生态环境的破坏。

活动中,在法院、检察院、水利和湖泊局等多部门的共同监督与见证下,被告人自愿购买的,且适宜在汉江水域生长、有利于养护水系生态平衡的草鱼、白鲢、鳙鱼、鳊鱼四个品种,共计212公斤的鱼苗在汉江之畔被集中放流,此举不仅是对受损生态的一次有效修复,更是法律惩治与生态保护理念完美融合的生动体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高新区法院将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要求,将“谁破坏,谁修复”的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与此同时,积极践行“共抓大保护”的理念,携手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长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为绿水青山筑起法治屏障,为生态文明贡献司法力量,让长江之水源远流长、生态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