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居民家中开庭

作者: 刘念     时间:2012-03-29 阅读:607

   3月19日,高新区法院法官邓新忠与顺正河社区治保主任刘爱群等一行人,来到顺正河居委会居民张红(化名)、李林(化名)家中。法官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审理离婚案。

  妻子张红是襄阳人,丈夫李林是十堰人,两人于2000年8月结婚。婚后,李林经常赌博、酗酒,还常酒后打骂妻子,并多次将妻子打伤。李林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妻子张红在2008年就曾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请求。法院当时劝说两人,希望李林担起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张红最终撤诉。可此后,张红与李林间的冲突还是不断。今年2月,张红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第一次开庭时,李林没有出庭。

  面对这一复杂情况,法院决定将法庭搬到李林、张红家中。

  审理过程中,李林、张红就夫妻共同财产及小孩抚养问题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张红认为自己对家庭付出多,理应多分财产,而李林认为自己也付出过,财产应该一人一半。

  法官认真调查当事人的财产及小孩的情况,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在基层组织的配合和帮助下,法官以法服人、以情动人,最终取得了张红、李林的信任。在听到法官情理结合分析后,张红、李林同意调解,表示各退让一步,并达成了离婚协议: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财产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