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上看 从法治上办 | 法律 社会 市场
——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三效合一
时间:2024-07-26 阅读:470
徐玮欢
综合审判庭知产团队 法官
在司法审判中,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是对法律精神的诠释,也是政治智慧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在审判工作中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作为知识产权团队的一名法官,在办理商标侵权案件中我逐渐体会到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背后是对法律、社会和市场的平衡。下面我以知产团队办理的26件系列案为例,跟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从政治上看,把握案件背后的政治考量
商标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品牌识别和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侵害商标权的行为与国家维护企业创新成果、促进市场竞争秩序、增强品牌价值的发展理念相悖,因此在商标侵权案件中适用法定赔偿时应综合考虑商标的知名度、品牌价值、市场价值,对驰名商标、市场价值较高的商标酌情提高赔偿数额,不仅维护权利人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激励企业创新升级,增强其国际国内竞争的软实力。某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是我们襄阳的本土企业,其生产的系列产品远销海内外,该公司的“传统酿造技艺”成功入选谷城县、襄阳市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某牌”已然成为襄阳酒业的一张名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知产团队注重品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以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商标及时保护,实现26件系列案平均审限25天,有效规范行业秩序,保障经济良性运行。
从法治上办,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知产团队在办理案件中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主动型、服务型、回应型司法将能动司法理念,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审判始终,促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化解。一是审判团队全员参与调解。在两名承办法官主导下带领整个审判团队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共同参与调解,每个成员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专长为调解工作贡献力量。二是审判全流程调解。庭前,组织有调解意向当事人沟通协商,充分释明法律法规,剖析案件争议焦点,提升调解意愿,努力促成当庭调解。庭后,对于有调解基础的案件,继续组织调解,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实现案结事了,降低维权成本。三是示范判决以判促调。对于这批系列案我们同时立案、送达、开庭,庭审中释法说明、剖析类案,提示审判要点,明示类案处理态度和价值取向,并以其中一件案件作为示范判决引导类案预期。最终,该批26件系列案以调解结案2件,和解撤诉23件,另1件因当事人履行能力原因未能调解而以判决结案,调撤率、自动履行率达96.15%,在保证审判质效的同时实现了“案结事了”。
追求三效合一,实现审判效果“最优解”
案件办理中我们在追求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同时,坚持以和谐为导向,注意修复当事人关系,减少因纠纷产生的对立与敌意,寻求双赢或多赢以实现社会效果。在案件处理上,我们虽然知道保护商标固然重要,但更认为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诉讼维权的行为不可取。因此,案件办结后,我们认真总结分析此类纠纷的成因及问题根源,并适时开展判后回访工作。知产团队与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进行约谈,引导权利人认识到对于末端经营者采取广泛诉讼打击侵权的效果有限,应树立正确维权导向,以重点化解、源头化解来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以知产宣传周为契机,联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这批系列案的被告经营者进行回访,宣传规范经营行为和进货渠道,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侵权和不必要经济损失。
今后,我们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司法温暖可感可触、直抵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