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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顽疾”克--高新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非诉案件

时间:2018-05-03 阅读:2707

   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通过不懈的努力,坚持领导挂帅、团队协同,成功执结一起积压4年的执行积案,这是今年高新法院强力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一个典型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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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2年9月,廖某与高新法院辖区米庄镇某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2013年5月廖某在该土地上设立混凝土公司,同年6月开始生产经营。后因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集体土地上从事非农业建设,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属于非法占地行为。襄阳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拆除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缴纳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该公司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014年3月,市国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困局。市中院将该案列为非诉执行典型案件,并将该案指定由本院办理。本院受理后高度重视,院长亲自督办、执行局长靠前指挥、执行员团队协作,执行团队认真分析了案情,梳理了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多次实地走访了被执行企业。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但机械设备数量多且体积大导致拆迁花费高,拆迁难度大。

执行过程

      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高新法院院长庄和平、执行局长刘战多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认真了解该公司的诉求,一方面向其细致的释明法理,耐心的讲解告知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帮其算一笔经济账,使当事人知晓,与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相比,法院采用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给该公司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受到刑事处罚。经过不懈努力的沟通与协调,该公司最终同意自动履行,并开始自动拆除并搬迁相关设备,一起长达四年多的非诉执行积案得以顺利执行。

自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开展以来,高新法院建立了院领导亲自督办重点案件机制,院领导亲自督办、亲自参战、亲自指导,坚持做到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打好执行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