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讨回二十年欠薪,“如我在诉”办好民生“小”案
时间:2023-11-17 阅读:321
“感谢法官,没想到这笔钱20年后还能帮我要回来!” 终于收到拖欠工程款的老黄激动地说。
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时间久远”的劳务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60多岁的老人,案件涉及的工程也已完工20多年,当事人出具的欠条也早已泛黄,但劳务费却没有结清。案情看似简单,标的额也不大,但处理起来却没那么顺利。
事情还要从2002年说起,当年,老黄在老李承接的工地上从事砌砖工作,工程完工结算后,老李给老黄打了1530元的欠条,但未承诺工程款何时结清。后来,老黄多次找老李要钱,但因老李常年在外务工而找不到人,要钱的事一拖就是二十多年。直到今年,老黄得知老李回到襄阳,就再次联系了老李,可老李依然没有付钱的意思,老黄无奈之下,只能到法院起诉了老李。
立案后,原告老黄提供了被告老李的电话号,对其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均不能准确提供,承办法官刘桢多次通过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方式和邮寄方式均送达无果,一时间,案件陷入了僵局。
“怎么办呢?到年底了,得让老黄早日拿到工程款啊”,想通过老黄提供的被告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送达,但又不能确定该号码是否为被告注册并使用。就在思索如何解决送达难问题时,承办法官刘桢突然想到,支付宝需要绑定个人身份证件,如果被告使用支付宝,可以通过“实名认证”功能来印证老黄提供的手机号码是否就是老李本人的。经过核对,该手机号码的确是被告注册使用的,承办法官立即以短信形式向老李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然而开庭时,作为被告的老李并未出现,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判决发出两天后,老李来到法院,“我没来,为啥判我还钱”。经法官耐心地向其说明缺席判决的法律依据以及归还欠款是债务人应付的法律责任后,老李逐渐平复了不满情绪。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做调解工作,最终,老李在法官的见证下,主动将拖欠的劳务费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了老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有很多类似这样的“小案”,看似不起眼,却个个连着民心,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高新法院将始终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每一件“小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