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优化营商环境丨服务企业解难题 当好“法治店小二”

时间:2021-07-19 阅读:285

微信图片_20210810152634.jpg

2021年7月15日,经过承办法官数次耐心调解,原告A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B科技有限公司就双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签署调解协议,双方持续两年多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B公司是襄阳高新区辖区内重点企业,其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动机及零部件等的生产、销售。A公司系B公司的下游企业,长期为其从事机械加工承揽业务,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自2019年下半年始,受新冠疫情及整体经济下行趋势影响,B公司因资金占用多、回笼困难,导致资金压力陡增,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并因此拖欠A公司货款。A公司系小微企业,受到疫情影响及原材料涨价的市场冲击,导致产品利润过低,企业生产难以为继。双方就货款支付无法达成一致,A公司遂诉至高新法院。

温继若团队承办该案后,在通过开庭审理以及询问双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时发现,案涉债务纠纷涉及到两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一边是艰难经营的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边则是亟需走出经营困境、缓解债务压力的辖区重点企业。如何处理好该案,是对我院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理解力与执行力的重大考验。承办人意识到,如果采取机械地就案办案,原告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收回货款,被告公司的经营困难亦会加剧,甚至会让双方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雪上加霜。

微信图片_20210810152643.jpg

因此,在对双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本案对营商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评估后,承办团队针对双方企业的经营现状,从实际出发,量体裁衣,制订出两套还款方案。历经数次耐心、细致地调解,原告表示体谅被告目前所处的困境,同意降低部分诉讼请求,被告也表示一定遵守契约精神,按约定节点及时支付货款。双方最终就案涉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在三个月的时间内以调解方式结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陷入经济纠纷。该案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我院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要求的缩影。作为审判机关,我院针对辖区企业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处理此类纠纷,加强诉源治理,既解决企业的经营困难,也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下一步,我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区党工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保障力度,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