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高新区人民法院助失足少年重返校园

作者: 王旻     时间:2013-03-05 阅读:725

   “感谢法官们,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孩子就不能继续读书。”1月14日,小文(化名)的父亲专程来到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对该院法官,眼里滚动着感激的泪花。此前,某省属重点高中学生小文因故意伤害他人,可能面临牢狱之苦,失去继续上学,参加高考的机会。正是高新区法官的人性化执法,才使小文获得从轻处罚,并重返校园。

去年2月间,因踢球受伤,小文休学在家。10日晚,在襄城一网吧上网的小文与小云(化名)网聊时,因琐事发生口角。小文遂邀约十余人携带五把砍刀,前往小云所在的高新区白马广场“1890网吧”,将小云从网吧内挟持到网吧一楼出口处,众人上前一阵脚踢、刀砍,对小云实施殴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云受轻伤。案发后,小文在亲友的规劝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高新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审理查明,小文系未成年人,正在襄阳市某省属重点中学读高二。本着尽力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方针,承办法官走访了小文所在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得知其在校学习成绩优秀,中考时曾以高分考入这所名校。

了解到小文的实际情况后,该案主审法官、刑庭庭长焦静平认为,对像小文这样误入歧途的青少年,不能一棒子打死。如果适用监禁刑,小文将面临辍学,失去参加明年高考的机会,并在监狱里渡过他的少年人生。为了挽救这个失足少年,让他早日回归社会,法官们反复做被害人及其父母的工作,最终取得了被害人及其父母的谅解,小文的父母也积极向被害人赔偿,鉴于此,2012年12月26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小文作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判决。

听说还能继续上学,小文当即流下了悔悟的泪水,当庭表示,感谢法官叔叔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努力学习,以优异的高考成绩来报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