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执行创新解难题 司法救助促和谐

作者: 杜文慧     时间:2013-03-14 阅读:967

近日,某企业为红十字协会捐助一笔司法救助款,专项用于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司法救助。此举是襄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执行方法,向企业争取捐助司法救助基金,有利解决了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困难群众资金的到位,解决了信访案件的产生,矛盾的化解,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发布是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该意见第24条指出,要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几年来,我院通过司法救助基金的发放,解决了部分特困群众的生活困难,也化解了一些信访案件。但由于执行案件每年都呈递增趋势,且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类案件在近几年也大量出现。部分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经调查确无执行能力,且申请执行人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非常需要提供救助。我院每年通过高新区管委会拨付200000元司法救助基金,按照平均一人5000元的救助发放,此项基金只能救助40人。在2012年,我院执行案件就有529件,其中执行难案件占据了较大的比例,在这些执行难案件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也远远超过40人。仅在2012年,我院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通过发放司法救助基金救助了交通事故受伤和特别困难的群体60余人,金额达333000元。

由于需要救助的特困群众需要的基金远超于政府拨付的救助基金,为了解决特困群众的生活困难,预防和化解执行信访案件,维护本区社会稳定和谐,我院执行局积极动用一切力量,从高新区某企业争取到了一笔专项司法救助基金。我院为确保此款项做到透明公开、发放有序,特将此款放至红十字协会保管,在动用此款时,由我院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发放审批,当事人拿着我院的发放审批表后到红十字协会领取救助款,红十字协会也严格遵守发放细则,确保每一笔款项的都能准确发放至被救助人手里。

我院执行局此举属执行方法创新,有利解决了司法救助基金不够的困难,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客观原因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我院为困难群众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对解决涉诉特困人员案件“执行难”以及因“执行难”导致的涉诉特困人员生存难问题具有积极贡献,为维护本辖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做出了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