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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今年首例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立案

时间:2015-12-02 阅读:3222

     11月27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这是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后,襄阳市首例成功立案的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

     原告杨某与被告张某均居住在高新区某小区,张某为杨某的楼下同户型邻居。2014年9月,张某给住宅安装了两台商用空调,空调产生的噪音对杨某及其家人的生活产生了影响。经杨某自测,在1月至3月气温最低时,空调噪音最大,可达82.3分贝,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损害了自己和家人的身心健康。因此,杨某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将空调噪音调整到合理区间,并向自己赔礼道歉,同时要求张某负担本案诉讼费、噪声检测费或者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