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儿子非前夫亲生
作者: 甘玉龙 时间:2014-09-01 阅读:2475
夫妻离婚后,儿子跟随父亲生活,之后女子称儿子不是前夫亲生,并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昨日,记者获悉,高新区法院判决,不予支持该名女子的诉讼请求。
丁玲(化名)于2001年与柯巍(化名)登记结婚,2004年儿子降生。2011年两人协议离婚,儿子由柯巍抚养。今年6月,丁玲因探望儿子不顺利,向高新区法院起诉变更儿子的抚养权。
庭审中,丁玲告诉法官,自己怀孕前几个月未与柯巍一起生活,儿子并非柯巍亲生。因柯巍不予认可,丁玲要求做亲子鉴定,但柯巍明确表示,为了孩子和自己的名誉,不同意做亲子鉴定。丁玲未提供其他证据用以证明儿子与柯巍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丁玲主张儿子与柯巍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仅有其关于怀孕前几个月与柯巍分居的陈述,柯巍对该事实不予认可,也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因丁玲未提供其他必要证据印证其陈述,故其请求确认柯巍与儿子之间亲子关系不存在的证据不充分,法院不予采信。
两人离婚后,孩子一直随柯巍生活,柯巍的工资收入及居住环境均优于丁玲,从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小孩随柯巍生活较为适宜,且小孩表示愿意随柯巍生活,故对丁玲变更小孩抚养关系的请求,法院亦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