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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大力开展“在岗爱岗、敬业奉献”争当“十大”敬业爱岗模范活动

作者: 杜文慧     时间:2013-04-18 阅读:1683

   2012年,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奋力拼博、屡创佳绩,在市中院组织的年度考评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为了继续保持先进和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执行人员中开展“在岗爱岗、敬业奉献”争当“十大”敬业爱岗模范活动实施方案》,我院立即组织全体执行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在全院执行人员中开展争当“十大”敬业爱岗模范活动,积极推进“学创”活动,将评选要求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树立模范典型。

首先,要明确指导思想。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院开展的“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集中教育整顿行动”为载体,以激发队伍活力、提高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通过开展“在岗爱岗、敬业奉献”活动,大力弘扬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精神,营造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其次,要确评选条件。要熟悉各类执行法律规定,熟练掌握执行程序,改革创新意识强,执行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化解执行矛盾,执行案件和解率高,并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四条禁令”、“四个一律”、“五个严禁”、“问责六条”等廉洁办案规定,严格执法,公正办案,无违法违纪问题,规范案件执行程序,无差错瑕疵案件和超执行期限案件,还要做到敬岗爱业,忠于职守,作风扎实,文明办案,礼貌待人,且无进京赴省涉执信访案件,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中树立执行人员良好形象。

我院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用两项评选原则,通过考核执行人员整年的工作表现,在符合要求的人员中向中院推荐1至2名参评人员。一是采取内部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备选人需全年执行案件收案数名列前茅,实际执结率达到80%以上,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85%以上,无进京赴省涉执信访案件,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中具有良好的执行人员形象。二是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此方案传达至全体执行人员,要求执行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按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在本年第四季度由全体执行人员参与推选出符合要求的备选人员,再由院党组考评综合情况向中院推荐1至2名参评人员,并且决定对评上模范的人员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