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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让“老赖”寸步难行

时间:2016-12-27 阅读:4341

工人打工时受伤,法院判处包工头赔偿却遭遇执行难,只好将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名单,即“黑名单”。12日,记者从高新区法院获悉,近日杨某买房时因为信息被“黑名单”锁定,贷款被银行拒绝。因此他不得不执行受伤工人的赔偿金,并将信息从“黑名单”中屏蔽

据了解,2013年,杨某与四川某公司签订《项目工程内部承包协议》,协议约定四川某公司将其承包的一处工程地砖铺贴工程项目和配电室土建施工工程项目转包给杨某进行施工。

同年10月,杨某雇请樊城区梁坡村的李某到施工工地上负责拉电线,双方口头约定李某的劳务报酬为100元/天。谁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意外却突然发生:李某在施工现场沿一裸露的电缆坑道经过时,由于坑道旁堆积的泥土松动,李某不慎跌入深约1米的坑内受伤。李某随即被送往医院,随后李某多次转院,对受伤部门进行治疗,先后花费医疗费近3万元,杨某仅垫付了3000元。

2014年2月,李某委托襄某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程度、后续治疗费用以及误工、护理时间进行鉴定及评定。该司法鉴定所于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李某外伤致右下肢损伤程度构成十级伤残。高新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四川某公司、杨某向申请执行人李某赔偿各项损失65508.70元及利息。

“说是给钱,但是一直不结账。”李某说,关于赔偿款,杨某一拖就是一年多。可前不久,杨某突然找上门来要还钱。

原来,杨某想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但是银行审查后拒绝了杨某的贷款申请,理由就是杨某有执行案件在法院,且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榜上有名”。杨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发生了上述主动找执行法官要求立即还清欠款的一幕。

“除了贷款受限,‘老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将受到惩戒。”襄阳高新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战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而且还会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据了解,去年以来,高新区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500多件,涉及失信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共计720人次。通过制度建设,受“黑名单”的限制干扰,不少“老赖”主动和被动履行了相应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