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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非法买卖武装部队证件,买家卖家双双获刑

时间:2022-12-16 阅读:299

近日,襄阳高新法院对一起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宗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5月间,宗某通过他人认识了周某,并得知周某能办理武装部队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双方经过协商后,宗某向周某微信支付了28000元办理费用,周某则又通过郑某(另案处理)为宗某办理了车辆驾驶证、士官退役证等相关证件。后来,宗某因代办的部队驾驶证无法更换地方驾驶证,找周某退钱遭拒,遂以周某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传唤,周某、宗某两人主动投案。2022年5月,检察机关以宗某、周某涉嫌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罪,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宗某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数量达到两件以上,其行为均构成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罪。鉴于周某、宗某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正所谓小术虽能取巧,但躲不过作茧自缚。作为守法公民,我们要坚决抵制买卖违法犯罪行为。制作假章、假证是违法犯罪行为,购买假章、假证同样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不信不为、不走“捷径”,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