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召开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督办会
时间:2023-04-24 阅读:377
“汇报直面问题,什么原因导致的久拖不决?主观原因有哪些?多久能整改到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积案清理工作要求,调研湖北省法院3月27日对久拖不决案件清理工作部署安排的落实情况,4月19日,省法院召开三年以上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督办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逐案听取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情况汇报,对全省法院下一阶段积案清理工作作部署安排。
审管办通报了省法院一季度三年以上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情况。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审监一庭等相关责任部门对表认账、逐案分析、划线到月,明确给出整改结案时间。
游劝荣指出,对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进行专项清理,是践行“公正和效率”这一司法审判工作永恒主题的具体表现。省法院党组要带头发力,着力解决客观共性问题,为法官严格公正司法、依法能动履职营造良好的办案环境。一要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提前谋划,充分准备,提高审委会的议事质量,重点解决一些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仍然拿不准的疑难复杂案件。二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监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刑事案件证据的补充侦查高度依赖相关部门,要做好催告等协调工作,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发挥司法联动作用,形成法治合力。三要探索建立联合攻关机制。凝聚集体智慧,部门单位协同联动,为案件办理破题开路。对重大复杂、疑难、新型案件进行重点监管,建立疑难案件处置台账销号制度,实现动态清零。
就进一步推动积案清理工作,游劝荣提出六点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积案清理工作作为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成果。高效司法是人民的期盼,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至少是打了折扣的正义。正义的成色要靠效率来维护,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直接影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要做好公正与效率的结合文章,以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升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果的最终标准。要在分析原因时,多强调自身原因,多强调主观原因,多强调省法院的原因,深挖根源,找准病灶,对症治疗。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勇挑重担的担当意识。“案子超期了,我们的法官多扪心自问主观上有没有尽到责任。”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精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学习,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特别要更新新时代刑事裁判理念,准确适用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等刑事司法理念,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要严肃追责问责。对纳入督办范围的久拖不决、久押不决案件,要进行逐案调查,分清责任,对因主观原因造成落实管理责任不力、违反审限管理、督办案件不力等问题的,纳入“一案双查”,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坚决把规矩立起来。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解决问题倒逼制度建设,填补空白,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精细化制度,用制度机制把积案清理中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实现“当下治”与“长久立”的有机结合,避免边清边积,尽快消灭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涛,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刘勇出席会议。督察局、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