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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机制让“老赖”无处躲藏

作者: 刘战     时间:2017-02-21 阅读: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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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高新区法院经审理,将谢某名下的一辆奥迪Q7作为限制性保全查封的财产,判给市民王先生。可是一年多来,谢某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和王先生多次讨要该车也找不到谢某的踪影。

       2月10日,在联动机制的帮助下,该车被紫贞警务平台查获。得知自己的车已被查扣至法院后,谢某2月14日主动找到法院案件承办人,检讨了自己的行为。昨日,记者从高新区法院获悉,目前案件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640.webp (1).jpg

       2013年12月,市民王先生和谢某由于股权转让发生纠纷。2015年3月,王先生一纸诉状将谢某告上了法庭。高新区法院受理此案并于当年10月15日公开进行了审理判决:被告谢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王某股权转让款3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当时谢某名下的一辆奥迪Q7作为限制性保全查封的财产,也判给了王先生。”办案人员王正东说,工作人员多次与谢某联系,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躲避。高新区法院工作人员和王先生多次上门催要无果。随后,高新区法院向市车管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防谢某将车处理。

       去年12月1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要求人民法院与检察、公安、房管、税务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联动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布下执行的“天网”,让“老赖”无处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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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正东介绍,以往法院在面对“老赖”时手段有限,案件难以执行。实行联动机制后,他们向更多部门公布“老赖”信息,提高了案件执行力度。

       2月10日,紫贞警务平台开展查酒驾行动。在长虹北路设卡时,拦获了谢某名下的奥迪Q7。尽管驾驶员不是谢某,民警仍依照联动机制相关规定,依法扣押了该车,并通知了高新区法院。

       2月14日,在得知车被扣押后,谢某找到高新区法院检讨了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