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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柔性”司法之笔,点染营商“暖色调”
——襄阳高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校工程建设纠纷案

时间:2026-03-31 阅读:80

“真的太感谢法官了!没想到不仅没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还这么快就把问题解决了!”近日,襄阳高新区法院鱼梁洲法庭通过“审慎适用诉前保全+快速调解促成履行”的机制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 “两败俱伤” 风险扭转为 “双向共赢” 结果,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真正落地见效。

该案中,原告某体育工程公司与某高级中学因运动场建设工程价款产生纠纷,由于工程造价达数百万元且涉及后续资金周转,原告公司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一旦保全实施,学校的银行账户将被冻结,不仅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日常开支,更可能引发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使案件陷入“死胡同”。

精准把脉:从“顾此失彼”到“双赢共赢”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地“一保了之”或“一判了之”。通过深入阅卷和初步调查,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案件不同于普通商业纠纷:一边是亟待资金回笼以维持经营的体育企业,一边是承担教书育人职能、资金流转存在特殊性的学校。如果机械司法,不仅会让学校陷入财务困境,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原告企业也可能陷入“赢了官司输了时间”的被动局面,甚至因学校账户冻结导致后续执行无望。

“财产保全只是手段,化解矛盾才是目的。尤其是在涉及市场主体和教育机构的案件中,我们必须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公约数。”承办法官在案件讨论会上如是说。

柔性解纷:用“调解温度”促“解纷力度”

秉持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法官决定将工作重心从“财产保全”转向“纠纷化解”。一方面,法官耐心向原告某体育公司释法明理,指出学校作为特殊主体,其资金拨付具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周期性,并非恶意拖欠,同时分析了保全措施可能给双方合作关系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引导企业从长远发展考虑,给予对方一定的理解和缓冲期。

另一方面,法官积极与学校方沟通,耐心阐明依约支付工程款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契约精神的基本要求,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如果因资金问题导致体育企业运转困难,最终影响的将是整个市场环境的健康有序。

经过多轮“背靠背”“面对面”的沟通调解,僵局终被打破。法官的真诚让原告公司深受触动,在了解学校的实际困难后,其主动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学校方也充分认识到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双方最终就工程款支付达成分期履行及后续合作的一揽子调解协议。

司法护航: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亮底色

协议履行有了明确时间表,双方的顾虑也彻底打消。对被告学校而言,不仅账户正常使用不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未受任何冲击,更在法院的见证下与企业冰释前嫌,重建了合作信任;对原告企业来说,也彻底摆脱了诉讼与执行的诉累,资金回笼有了稳定预期,生产经营得以轻装上阵,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0余天,是襄阳高新区法院深入践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工作理念,以柔性调解跑出解纷加速度的生动写照。下一步,襄阳高新区法院将持续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务实的创新举措,为辖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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