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讨要工钱遭拒 泼氢氟酸毁财物获刑
作者: 衡丹、甘玉龙 时间:2014-08-13 阅读:1653
保洁员樊某没通过合法途径讨要工钱,而是采取极端方式泄愤。昨日,记者从高新区法院获悉,樊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10月24日,樊某、李某等人给高新区一家公司做室内外玻璃保洁工程。该公司验收时,发现玻璃幕墙有被腐蚀现象,要求重新清理。樊某又重做了一次,对方还是觉得不干净,仍要求重做。李某拒绝了。
随后,李某索要工钱,该公司以验收不合格为由拒付工钱。樊某起意报复,就用保洁用的氢氟酸将该公司办公大楼内的不锈钢扶手全部擦了一遍,又将氢氟酸倒在办公大楼的大理石地面上,造成该公司经济损失17843元。
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发生纠纷,应采取合法手段解决矛盾,樊某用过激的方式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