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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八大精神”、“治庸问责”教育学习集中考试

作者: 王敏     时间:2013-04-16 阅读:881

按照市中院的统一部署,我院于4月16日4点进行了“十八大精神”、“治庸问责”教育学习集中考试”

4月15日我院接到市中院传真后,院领导放下手头工作,迅速召开了党组会,院党组成员统一了思想,认为这次考试是对去年的治庸问责教育成果、学习十八大精神成果的一次检验。更重要的是,我院可以利用这一考试机会,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再学习,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危害性进行再认识,达到寓教于考的目的和效果。随后,组织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由副院长詹爱军进行考前动员,明确4月16日的考试除特殊情况须请假外,必须全员参考,请假人员于4月17日补考。明确试题答案的查找一是干警利用15日下午的时间,自行查找答案;二是由分管副院长陈玉学组织办公室先行答题。16日上午,每个部门抽一名同志参加讨论,弄准正确答案,然后传达到每名同志。

4月16日的考试,除团山法庭6人因已排期开庭无法调整外,其他人员全部参加考试,团山法庭的6名人员在4月17日专门进行了补考,考试做到了不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