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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能动执行!高新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腾退案件

时间:2024-04-25 阅读:56

自“荆楚雷霆2024”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襄阳高新区法院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审慎、灵活、妥善办理执行案件,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彰显了司法力度和温度。近日,该院执行局合理运用执行手段,成功执行一起房屋强制腾退案件。

案情回顾

2006年12月,武汉某置业公司与湖北某投资公司就襄阳市鱼梁洲开发区某住宅项目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后申请人李某和被执行人陈某先后在2008年和2016年,分别各自从上述两公司处购买了位于鱼梁洲某小区的同一套商品房,“一房二卖”引发纠纷,李某将陈某、置业公司及投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涉案房屋归其所有,并判令陈某腾退该房屋。此案经过一审、二审,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陈某在三十日内腾退涉案房屋。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在法律期限内履行腾退义务,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柔”,善意文明、能动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未在法院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履行,经执行法官多次释法说理,被执行人陈某请求给予其6个月时间自行腾退。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经执行干警沟通协调,申请人李某同意宽限6个月期限。然而,6个月到期后被执行人陈某仍未按照承诺履行,法院依法作出腾房公告,再次责令陈某限期搬离,否则将依法强制腾退该房屋,但陈某提出此时已是农历腊月,民间有“六月腊月不搬家”说法,因此请求法院再次宽限至2024年3月底。考虑到传统习俗,同时也防止进一步激化双方当事人矛盾,执行法官再次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取得申请人同意。

“刚”, 强制腾退、彰显权威

3月30日最后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陈某仍未履行,执行局决定实施强制腾退并制定了详细预案。2024年4月18日,执行局会同法警队开展强制腾退行动,在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到场的同时,还邀请了公证人员、小区物业人员共同参加。执行局负责人现场宣读了生效法律文书有关房屋腾退判项内容,并再次告知陈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向陈某释明,公证机构将现场对案涉房屋内不可拆除的装饰装修部分现场拍摄、固定证据,便于陈某了解掌握损失情况,打消了被执行人对房屋腾退后的各种顾虑。最终,在强制执行力的震慑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强制腾退。整个腾退过程依法有序进行,公证人员逐一对房屋室内物品摄像存证、清点登记造册,并运至指定存放地点,腾退行动结束后,被执行人陈某将房屋钥匙交付执行干警,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此案执行过程中,高新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考虑和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既于细节之处倾听当事人呼声,也以雷霆之势惩治失信行为,刚柔并济,以刚护柔,推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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